4月22日,自由党政府提出了一项行为学生和教师群体表示将遏制工会教职员工的权利,同时未能解决大学财务管理不善的核心问题。
政府称该法案为加拿大首个此类法案,要求所有省级大学提供一致的财务报告,并允许大学管理者在出现实际或预期赤字的情况下启动“振兴规划程序”。在此过程中,加入工会的教职员工的申诉权或罢工权将被暂停。
然后,省级资金将遵循符合振兴计划的条件的大学。
NSGEU校长琼·杰瑟姆表示,她不反对政府试图让大学为他们使用公共资金的行为负责;这个问题是用同样的立法来解决宪法保护的权利工人。
“就像他们对第1号法案所做的一样……他们利用该法律剥夺工人集体谈判的权利,必要时举行罢工的权利,如果他们认为程序有问题,还会让雇主伤心。”
例如,这可能意味着,如果大学之间的合并,这两个机构都可以触发振兴期和任何劳动力行动,调解或申诉程序将停止。
该立法还包含一篇文章,允许允许惩罚任何这些行动的个人和组织。
Jessome说,这种剥夺工人权利的条款在立法中并不少见;因为工人们会反对这类举措,所以立法者施加了经济惩罚,让法律发挥一些作用。
她说,更不寻常的是,法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复兴期将在何时以及持续多久。
根据问责制的幌子,该法案赋予政府权力任意破坏集体协议。
“他们拿了一份票据告诉大学,如果你无法管理自己,我们会管理你,他们已经用它来带走工人的权利。”
加强问责被认为是必要的
从理论上讲,提高问责制是一种很少有学生或教师团体会发现错误的措施。
需要更好的问责制,以防止大学管理人员采取行动,例如将资金从经营预算转移到资本项目,而大学的核心授权达到达尔豪斯教师协会总裁Catrina Brown表示。
但她说,该法案提出了一系列政府对大学的控制,违反了机构自治和学术自由,并没有教授,部门或大学可以希望受益于它。
该法案规定,任何振兴计划都必须包括“促进本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和增长的目标和目标”,包括研究的商业化,创造“熟练的,创业和创新劳动力”,并提高课程和项目与社会和经济的相关性。
该法案需要大学决策与政府的社会和经济优先事项更密切地对齐。
大学还需要制定“大学与工业良好合作”的计划。
布朗表示,大学的公司化和研究的商业化是没有新的,但看到它明确说明这一点特别是可怕的。
它对学术自由和学者对其工作的控制有着严重的影响,无论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研究人员发表不利于企业捐赠者利益的研究成果的权利。
当然,学术自由不是合法权利;它的保证通过集体协议——该法案可能削弱教授表达、教授和发表他们想要的东西的能力的另一种方式。
法案未能加强问责制
除了威胁法案对学术自由和工人的权利外,学生群体会质疑该法案甚至完成其提高问责制的规定目标的程度。
这项立法是在学费放松管制和学生被排除在外从政府和大学之间的谅解备忘录是“荒谬”,学生NS执行董事Jonathan Williams。
威廉姆斯说,有条件的资助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因为它是政府在教育质量等领域加强问责的最好方式之一。
但他说,这种条件是否有利于学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措施的落实,而该法案是否包含任何这些措施,目前还远远不清楚。
阿卡迪亚大学校长雷伊瓦尼(Ray Ivany)曾担任新斯科舍省大学校长理事会(CONSUS)主席说大学总统都支持立法。
加拿大学生联合会联合会斯科舍省分支的主席Michaela Sam说,该声明应该为大学员工和学生提高一枚红旗。
她说,这是讲述了立法,因为它“为那些拥有历史管理资金的大学管理员提供了更多的权力,并消除了学生和工人的权利,以便在大学受到管辖的方式。”
山姆认为,该法案最终是自由党政府“对劳工组织的报复”的一部分,而不是强制实施问责制。
重新定义大学的角色
通过限制工会的力量和压制学生的声音,该法案将促进大学削减成本和增加收入——换句话说,表现得更像企业——但如果不重新定义大学,这样的变化不会发生。
布朗说:“一段时间以来,大学系统的健康一直集中在这样一种信念上,即大学不应该成为企业。”“可悲的是,(他们)似乎正在变成这样。”
尽管该法案大肆宣扬问责制,但它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最重要的问责制——大学管理者与教员和学生之间存在的那种问责制——从根本上被打破了。
该法案预计将迅速移动房屋,并且可以在律师修正案委员会早在周一或周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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