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在北街和阿格里科拉街的拐角处发生了一起可怕的事故,人行道上的两名行人被其中一辆车撞了。两名行人都受了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警方宣布有一辆白色SUV涉案,但已经开走;他们请求公众帮助定位这辆车,并发布了附近摄像头拍摄的照片。
几天过去了,仍然没有找到白色SUV。我觉得这很奇怪。一辆严重损坏的SUV(在事故中损坏的)怎么可能在人口密集的北端躲过检测呢?半岛上只有几个出口,都有摄像头;我想那辆越野车肯定还在最北端的某个地方,所以我从办公室步行出发,开始查看后院、车道,从车库的窗户往里看。我在推特上发布了我的搜索结果,但一无所获。
第二天,警方宣布他们发现了这辆SUV,并询问了车主;他们说早些时候警方的报告是错误的,那辆白色越野车是不参与。我还是觉得这很奇怪,但我就讲到这里吧。
但就在我发推文说我在寻找那辆白色越野车的那天晚上,在警方说它与此事无关之前,我收到了一条关于另一个事故涉及一辆白色越野车,距离北部和阿格里科拉的事故只有一个街区。这个线人很神秘,但经过几天的研究和询问,我终于把它拼凑起来了。我报了警,他们告诉我,2013年5月7日,一名女子开着一辆白色SUV穿过北街和罗比街的十字路口,撞上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然后继续上路;一名目击者跟踪司机到了附近的一个车库,告诉她,她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警方说,该司机随后直接开车到哥廷根街的警察总部报告了这一事件。随后,该司机因不当改变车道而被开了一张简易违例罚单。
我很确定我知道五月事件中那辆白色越野车的车主是谁,但警方不愿证实这一点。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他们告诉我,部门的惯例不是指认被控草率犯罪的人。我说,当然,这可能是你的做法,但你能指出《警察法》或《公共档案法》中允许你隐瞒信息的条款吗?三天后,副警长比尔·摩尔打电话给我说:“你是对的;我们没有理由隐瞒这些信息。”摩尔不仅告诉了我SUV车主的名字,还告诉我警察局正在改变政策,今后将公开那些被控犯有简易程序犯罪的人的名字。
事实证明,白色越野车的女司机据称撞了骑自行车的人是哈利法克斯议员琳达·莫舍。我写了一篇关于这些的文章海岸。(没有证据表明莫舍的SUV也参与了去年12月的North和Agricola事件。)
我想大多数处于Mosher位置的人会简单地支付费用并结束它。毕竟,这位自行车运动员的伤势严重到需要几个月的物理治疗;至少看上去像是肇事逃逸;作为一名市议员的形象,毕竟他是警察委员会的一员,有些人会说他被指控少得可怜,这可不是好事。但莫舍完全有权出庭,并对指控提出抗辩。
今年春天有一场法庭听证会,但被推迟到今晚,因为莫舍当时正在休病假。(Mosher的健康问题反复出现,她已经从委员会的工作中休了几次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许多骑自行车的人都在谈论这次听证会,有几十名骑自行车的人出现在春天花园路法院的法庭上。我以记者的身份出现。
唉,Mosher又获得了一次延期,这一次要到12月,因为她最近才聘请了一名律师。她有13个月的时间聘请律师,但我猜你想审查他们;你想让最好的律师代表你不恰当地变更车道。
注:这篇文章的早期版本错误地说,演员将推迟到10月份。实际的月份是十二月。


我误以为是12月17日....
另外,王室会有四个人来作证什么的,整个晚上都被安排了。这可能是一个有很多人参加和报道的活动。她到底为什么不付钱呢?